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寧可錯接一百,不可錯放一個

編輯部裡那台傳真機讓我煩惱兩個月了。

大約是去年忙著處理圖書館試用的那一個月開始,它收不到傳真的次數愈來愈多,也愈頻繁。有時在一般傳真鈴聲結束之後,它會切入到另個彷彿被壓縮去三分之二音質、較短促尖銳的鈴聲(很像錄音帶快帶播放出現的唐老鴨音質),這種鈴聲結束後有兩種狀況,一是若無其事地開始正常的傳真,一是響起連續三聲警示嗶聲,宣告錯誤。

某一天,我發現唐老鴨鈴聲(?)響起時,看它的顯示螢幕,會出現「Talk requirement」的訊息。發現這個訊息後,遇到唐老鴨鈴聲響起,我開始嘗試拿起話筒和對方對話,請他改傳另一支傳真機。但拿起話筒後遇到無聲的情形為大多數,偶爾才會有人聲回應,辦公室裡其他同仁也建議我不要去接傳真機的話筒,因為這個動作如果沒收到對方回應,可能反而中斷了對方的傳真。但我因為拿起那隻話筒後收到了兩三封授權書的傳真,所以一直對「寧可錯接一百,不可錯放一個」這個行為深信不疑。

直到昨天,我兩度拿起話筒對方都沒有反應,也沒傳真,稍後對方直接打電話來請我們不要再接話筒,果然唐老鴨鈴聲結束後,它也順利傳真成功。這件事讓我深刻意識到,不拿起話筒語拿起話筒所截斷的訊息可能是一樣多的。

所以現在我的作法是,第一次唐老鴨時先不去管它,放給它傳,假設它傳輸錯誤,對方立即重傳的話,便接起第二次的話筒,請他傳另一支號碼。今天這種情形發生了一次,又是一張授權書的傳真。

但假設對方第一次傳真錯誤便放棄不傳了呢?

這次「思與言」徵集授權的過程中,有一半來自傳真;在徵集遇到瓶頸、每增添一張就讓我感動半天的現在,每次的傳真錯誤都讓我提心吊膽,縱然不知道這次傳真的究竟是廣告還是授權(說到這,總覺得廣告函好像都不會miss-_-)。

怎麼說呢,我個人是覺得這種徵集版權的方式對作者來說,比較傾向是志願性的,就像當初作者們自發性地投稿至期刊,是不取稿酬的學術交流與貢獻。以出版者的角度,對作者們的貢獻非常感謝不說,也須為作者們提供最體貼、最完善的環境與服務,讓作者在供稿之外毋需煩惱任何事。

所以作者在傳遞授權書的時候不可以遇到任何來自出版者的障礙啊嘎嘎嘎嘎))))

這便是我的焦躁之來源之一-___-。說得更現實點,當然是害怕作者遇到阻擾後便放棄授權/投稿了。何況我們不若思與言雜誌社本身和作者們有一定的交情,對廣大作者來說,我們公司還是陌生的、不見得友善的、會讓人卻步的。

不光是傳真機,EMAIL、網頁或簡訊甚至實體信件,都是單向而片面、無法確定交流之目的達成的訊息傳遞工具,而不是溝通工具。沒得到回覆俱會使人不安。

霹靂啪啦這麼長串,我碎碎唸下筆不能自休的功力還是很高強,不想看的直接拉到這看結論好了XD

1. 會MISS的都是重要信件,不會MISS的都是廣告信啊!
2. 東西要壞不要只壞一半,請你全壞=____=@


F.(我喜歡F這個數字,特別在讀過森博嗣《全部成為F》之後。←這是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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